106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「預防犯罪宣導」短訊

2017/01/10發佈

  Google Bookmarks   

到頁尾


 

106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「預防犯罪宣導」短訊

預防假檢警詐騙-5

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,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,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(匯)款或交付存摺、提款卡。民眾若接到電話提及「涉案」、「司法調查」、「偵查不公開」、「監管帳戶」等關鍵用語,請馬上掛掉電話,不予理會,另外也要特別注意家中長者是否有外出後,突然返家拿取金融存摺及提領現金之徵候,以免一時失察,慘遭詐騙。若對此類詐騙手法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。

報案專線110、反詐騙專線165通霄警察分局037-752464

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關心您

 

 

 

  Google Bookmarks   

 

 
 
 
 
 
 
 
 
 

 

 

 回首頁     關閉視窗